2023年3月15日,ECHA發布溴化阻燃劑監管計劃,確定溴化芳香族阻燃劑為歐盟內限制候選物質。(溴化芳香族阻燃劑如多溴二苯醚,通常在環境中具有持久性。許多化合物,如十溴二苯醚,在人和動物中積聚也被懷疑或已知具有毒性。)這一舉措將減少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物質對人類和環境的影響。
在潛在草案制定之前,需要做的一些準備工作包括:對廢物處理階段進行評估,查明在拆卸、回收或處理含阻燃劑產品是否釋放有害物質,以及審查是否有合適的替代物質或材料。
限制范圍涵蓋通過統一分類或被確認為PBT(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毒性)或是vPvB(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毒性)、SVHCs(高關注物質)的所有溴化芳香族阻燃劑。
a)計劃重點中對芳香溴化阻燃劑所采取普遍適用的限制:
核心物質可能包括兩種溴化鄰苯二甲酸酯和一種溴化聯苯。
- 十溴二苯乙烷(EC 284-366-9,DBDPE)是一種添加劑阻燃劑,在歐盟廣泛銷售,以取代分子非常相似的十溴二苯基醚(十溴二苯醚)。物質生物累積性評估正在進行中,結論可能在2023年得出;
- 溴化鄰苯二甲酸酯(EC 247-426-5在歐洲經濟區生產和/或進口,每年100-1000噸,428-050-2注冊不再有效),數據生成正在進行中;
四溴雙酚A衍生物的數據生成工作仍在進行中(預計物質評價結論將于2026年初得出),如果得出結論認為四溴雙酚A具有PBT/vPvB特性,也將受到限制。
與芳香族溴化阻燃劑相比,脂肪族溴化阻燃劑和有機磷阻燃劑對人類和環境健康的危害似乎更為多樣。對于兩種活性脂肪族溴化阻燃劑(BMP和TBNPA),已經可以考慮針對專業用途的限制了。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幾組有機磷阻燃劑,目前的信息表明其危害較低或不可能,因此目前不需要采取進一步的監管行動。
b)計劃中兩種活性脂肪族溴化阻燃劑(BMP和TBNPA)
對于兩種活性醇( BMP和TBNPA)的限制可以基于它們的致癌性展開。它們被用于PU泡沫和不飽和聚酯樹脂。這種擔憂可能更多地在建筑用化學品對未反應物質的潛在暴露有關。
對于溴代烷基磷酸酯( EC413-060-1),一旦CMR特性得到確認,下一步行動可能針對物品使用壽命開展統一分類標簽(CLH)和限制。
關于脂肪族溴化阻燃劑和有機磷阻燃劑潛在危害特性的進一步數據預計將從2024年起提交,因此預計在2025年之前不會啟動任何潛在的限制程序。ECHA建議在2025年重新評估這些類別的阻燃劑的情況。管制行動的時間計劃如下圖:
因為目前尚未發現危害或危害較低,不建議對幾種非鹵代阻燃劑,包括某些有機磷基阻燃劑采取監管措施。氯化阻燃劑占據了市場份額相對較小,要么已經得到了充分的監管或已經開始采取監管行動?;诖?,沒有確定對該組阻燃劑采取進一步行動。
瑞旭點評
近幾十年來,對阻燃劑的需求一直在穩步增長, 尤其電子和汽車領域。阻燃劑由多種化學物質組成,主要有金屬、鹵代阻燃劑和有機磷阻燃劑。在這些不同的化學類別中,有機溴化合物在最近十年中受到了嚴格的限制。盡管如此,它們仍占據很大的市場份額。ECHA評估了鹵代(包括溴化)和有機磷阻燃劑的監管需求,約占有機阻燃劑市場的70%。在歐盟限制路線圖中,監管計劃特別關注溴化阻燃劑及其限制的優先順序。
該計劃確定了阻燃劑存在潛在危害和信息差。旨在通過分組避免“令人遺憾的替代”(通過改變產品的化學成分來生產一種略作改性,但同樣屬于危險化學品的物質),并提升監管行動的透明性給與企業可預測性。在未來的監管需求評估(ARNs)中,將對除鹵素或有機磷基以外的阻燃劑繼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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