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達21萬家,涉及2800多個種類,是世界公認的化工大國。但是由于管理及安全風險隱患集中等問題,導致了一些地區發生重特大事故。為有效防范化解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近日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兩辦《意見》)和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制定了《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要求2022年完成集中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壓實安全責任,堅持嚴格監管執法與強化信息技術支撐。其中推進化學品登記系統升級改造,增加系統企業端、移動端和“一書一簽”(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標準化生成功能,拓展化工醫藥企業登記范圍,對每個企業每種危險化學品實施“一企一品一碼”管理,為危險化學品危害信息高效傳遞和實施全生命周期精準監管,為信息技術提供了基礎支撐。
為了保障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做好對危險化學品的溯源管控,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二司組織開發和試點了新的危險化學品系統升級改造工作,新系統結合“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點擊查看)已于2021年6月在廣州省率先開始了試點。為鋪開試點工作,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印發了《關于開展化學品登記綜合服務系統和“一企一品一碼”標識化管理應用工作的通知》。在試點工作的推進過程初期,廣東省首先在廣州、佛山兩市選定30家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試點應用,為全省的推廣應用積累經驗。廣東省率先開展的“一企一品一碼”標識化管理試點應用,同時為全國化學品系統的完善和推廣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實現了對危險化學品的源頭管控,為“一企一品一碼”面向全國實施做足了技術上的準備。
新舊系統對比之危險化學品登記范圍
需要辦理登記的危險化學品定義保持不變:列入《目錄》的危險化學品;屬于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包含:主要成分質量比或體積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險特性尚未確定的化學品,生產或進口企業根據《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安監總局令第60號)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鑒定分類,經過鑒定分類屬于危險化學品確定原則的化學品);將純度較低的化學品提純至純度較高的危險化學品;為滿足生產的需要,生產一種或者多種產品為下一個生產過程參與化學反應的原料的中間產品。
施行“一企一品一碼”后,每一個企業生產、進口的每一種危險化學品對應唯一的安全信息碼。建議企業及時更新“系列登記”的危險化學品,每一種危險化學品對應一個唯一的等級序列號及安全信息碼。
新舊系統對比之企業登記范圍
相較于舊系統下的危險化學品是生產和進口企業,還新增了如下企業登記范圍:
1、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帶有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包括但不限于構成重大危險源企業,加油站除外)。其中危險化學品經營分裝企業無需完成化學品登記,可以參照進口企業的申請步驟,通過全國化學品登記綜合服務系統填報上游實際生產企業或進口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號等信息,對本企業經營分裝的危險化學品申請具有本企業標識的安全信息碼,經市級應急管理部門、省級化學品登記機構審核后生成安全信息碼及序列號。
2、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企業。
3、最終產品為危險化學品且涉及向外銷售的其他企業,根據實際需求申請取得安全信息碼,具體辦法由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確定。
4、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口危險化學品的國外生產企業可以作為安全信息碼申請人,但應當指定在國內依法登記的生產進口企業作為代理人,共同履行有關義務,并依法承擔責任。
5、化工、醫藥企業:屬于下表范圍內的化工醫藥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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